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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2017年修订)》政策解读发布会
稿件来源:市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7-05-31 字体调整:   

  

  以下为文字实录:

  主持人: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同志们,大家上午好!

  2017428日国务院批准了镇江市总体规划,原则同意修订后的《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2017年修订)》。这个规划各大媒体也做了相关的报道和介绍,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发布会,进一步对总体规划修订做一个解读,为下一步实施做好基础。

  城市总体规划是全市城乡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是引导镇江科学发展的重要法定文件。总体规划的实施必将为站在新起点上的镇江提供新的动力和机遇,为全市的发展提供新的战略平台。今天的发布会也是贯彻落实总体规划过程中的一项重要活动,今后还会有系列的报道和解读。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市规划局局长梅耀林,副局长史健洁,参加发布会的媒体有:新华日报、扬子晚报、现代快报等驻镇媒体,以及镇江日报、京江晚报、镇江电视台、镇江电台、中国镇江网、金山网、0511网、镇江发布、名城镇江网等镇江媒体。

  今天的发布会有两项议程:一是对总体规划修订进行解读;二是回答媒体朋友提问。

  下面,请市规划局局长梅耀林对《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2017年修订)》进行解读。

  梅耀林:各位媒体朋友,上午好!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市上下近四年半的共同努力,《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2017年修订)》获得了国务院的批准,这是我市城乡建设发展历程中的一件大事,对推进建设强富美高新镇江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我从3个方面向大家进行通报解读:

  一、新形势下总规修订的重大意义

  城市总体规划作为政府统筹城市发展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改革开放以来,根据不同阶段时代背景和发展机遇,镇江共开展了3次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分别于1985年、1994年、2005年获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对指导我市各阶段城市发展产生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城乡规划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加快规划体制改革,健全空间规划体系,做到一个市县一张规划图,一张蓝图干到底。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实施,《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获国务院批复,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上升为国家战略,扬子江城市群、宁镇扬一体化等区域发展背景,镇江市正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在城乡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城市规模超过预期,城乡空间结构和综合交通体系面临调整等。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需要,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作出了修订城市总体规划的决定。

  虽然这次总规修订不是全面修编,但正值镇江处于推进新型城镇化、落实国家战略的关键时期,谋划城市的总体发展,对我市在提升区域竞争力、促进城市转型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修订后的城市总体规划,将为我市更好地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落实国家和省里的各项战略决策、依法治市、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加科学、更富效率的规划指导。

  二、本次总规修订的主要内容

  本次修订是对2002年版城市总体规划的修订完善,以“响应国家政策、落实部函意见、着眼区域协调、兼顾长远发展”为总体要求,保持了总体规划的延续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工作中坚持了“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保证了总体规划的全局性、综合性和战略性。

  修订成果侧重于三个方面:

  (一)与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解决城市用地性质矛盾以及规模不足的问题,促进城乡统筹,合理调整城市规模。

  1、合理调整城市规模(包括用地规模和人口规模)

  根据城市历年人口增长的趋势预测以及城市发展的需求分析,预测2020年中心城人口规模133万人;城市建设用地146.5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10平方米/人(国家标准原则上不超过110平方米/人)。

  修订过程与《镇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进行了充分协调,所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布局发展方向及规模与其保持一致,保证耕地总量不减少。

  2、解决城市用地性质矛盾

  1)本次修订重点解决镇江城市当前和2020年前城市规划建设的合法性问题,确保重大基础设施及产业类项目落地。如当前实施建设的连淮扬镇铁路,沿线用地需作出调整。

  2)依法依规推进城市建设,对近几年来实施的项目提供规划的法律支撑。如圌山风景区局部界线调整。

  3)适应越来越严格的住建部每年3-4次的卫片督查机制,对201010月住建部对我市派驻督查员以来督办到的项目,进行用地合规性的修订。

  (二)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等相协调,强化产业“三集”发展,增加空间管制内容,构建城乡生态格局。

  按照我市“生态领先、特色发展”的要求,在多规合一的技术层面上,遵循从生态底线转向生态优先、修复生态本底,完善生态格局的基本原则,中心城规划用地与生态红线高度吻合;并与《镇江市主体功能区实施规划》及《镇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做到多规融合,确保基本农田保有总量;同时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城市黄线管理办法》,以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要求,明确区域空间管制要素,划定“三区四线”(三区指适建区、限建区、禁建区;四线指绿线、蓝线、紫线、黄线),制订空间管制策略,提出具体管控要求。

  (三)同步优化和提升城市支撑发展体系。围绕城市职能的提升和城市规模的增加,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及交通、市政基础设施支撑;进一步提升了综合防灾、生态环境保护、海绵城市等城市安全保障规划;加强历史文化保护规划,新增历史建筑保护、未核定为文保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三、总规深化实施的打算

  总体规划修订批复以后,对于指导整个镇江城市建设和未来发展都将产生深远影响。我市将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务院对我市总体规划的各项要求,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具体来讲,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贯彻批复要求,保障总规实施。进一步转变城市发展理念、思路,按照《国务院关于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从统筹城乡区域发展、控制城市规模、完善基础设施、集约节约发展、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改善人居环境、重视特色保护等方面开展深化工作,严格落实总体规划,把城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二)深化落实总规,完善规划体系。市域层面,以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宁镇一体化规划研究、宝(华)下(蜀)高(资)地区规划研究为抓手,深化落实总体规划对区域空间管制、市域城镇职能、区域交通联系等内容要求,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空间特色塑造。中心城区层面,全力推进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的动态维护工作,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城市土地利用、功能布局、人口分布、城市品质、公共设施配置等作出进一步的安排。

  (三)加强规划监督,严格规划管控。作为国务院批准城市规划,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具有法律效力。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城乡规划法》,城市总体规划一旦经过国务院批准,当然批准之前这个过程也是非常严谨,从我们申请规划的修订开始就是非常严谨的,不能随意改变,如今得到国务院正式批准后,也就意味着我们下一轮发展必须依据规划实施执行,任何人、任何单位都没有权力随意改变它。在国务院的批复中也明确指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作为我们规划主管部门,我们只有严格执行的义务,没有随便改变的权力,这一点是广大媒体要宣传的一点,作为政府和行政机关我们首先要严格执行,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执行,一旦有违法的行为,广大市民都可以进行监督。

  我的发布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主持人: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媒体朋友们提问。

  时间关系,提问到此结束。各位来宾、媒体朋友们,如果还有采访需要,请会后直接与相关领导和同志交流。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

  祝各位工作顺利、生活愉快!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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