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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2017年修订)(批后公布)
稿件来源:市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7-05-12 字体调整:   

  

  《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2017年修订)》已于2017428日获得了国务院批准,现将规划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一、编制目的

  《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作为指导城市发展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较好地引导和促进了镇江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随着区域发展背景的重大变化,镇江城市面临着新的发展问题,为充分发挥城市总体规划对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指导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行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分为市域、中心城区两个层次。

  市域范围为镇江市行政管辖区,包括镇江市区,丹阳、扬中、句容三个县级市,总面积3840平方公里。重点研究区域协调、市域空间结构、市域基础设施布局及重点城镇发展等。

  中心城区范围东起大港,西至高资,南起312国道、宜通大道(原南环路)和金润大道(原沿江公路),北至长江,总面积约360平方公里,是本次总体规划修订的重点地域。中心城区的城市规划区范围为镇江市区行政管辖区,面积1088平方公里,该区域的建设和发展实行统一规划与管理。

三、规划期限

  本次总规修改期限至2020年。

四、城市性质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三角洲重要的港口、风景旅游城市。

五、城市职能

  国家知名的生态文明城市,沿江南北联动的枢纽,生态宜居的创新型城市。

六、城市规模

  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133万,城市建设用地146.5平方公里。

七、市域空间布局

  1.市域总人口和城镇化水平

  2020年市域常住人口达到360万人左右,城镇化水平73%以上。

  2.市域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构建“一带三区”的城镇空间组织结构。“一带”为长江发展纽带,“三区”即由镇江和丹阳构成的镇江都市核心区、东部以扬中为核心的江岛特色发展区、西部以句容为核心的丘陵特色发展区。

  3.城镇规模等级

  城镇规模等级分4级:Ⅰ级人口100万以上1(镇江中心城区)、Ⅱ级人口20-503(丹阳中心城区、扬中中心城区、句容中心城区)、Ⅲ级人口5-108个(辛丰、丹北-界牌城镇组群、油坊-八桥城镇组群、皇塘、下蜀、茅山、谷阳、丁岗)、Ⅳ级人口1-520个。

  4.城镇职能等级

  城镇职能等级分4级:Ⅰ级为镇江中心城区(1个),Ⅱ级为丹阳中心城区、扬中中心城区、句容中心城区(3个),Ⅲ级为重点中心镇(4个),Ⅳ级为一般建制镇(24个)。

  5.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设施

  按照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体系化、均衡化、品质化的发展目标,构筑与城镇体系相适应的网络化格局,确保公益性(准公益性)设施的有序建设。

  6.市域历史文化保护

  将历史文化遗产作为城市发展的资源,完善保护体系,建立整体保护框架,在保护的前提下可持续发展。历史文化遗产按市域、市区、中心城区、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古迹五个层面进行保护。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应当整体保护,保持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不得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历史文化名城(镇江)、名镇(宝堰)、名村(华山、九里、儒里、葛村、柳茹等)必须依法编制保护规划,并按照保护规划保护和管理。焦山碑林、镇江英国领事馆旧址、昭关石塔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他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必须遵循历史载体真实性、历史环境完整性和功能利用延续性的原则,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严格保护大运河(镇江段)文化线路上的河道遗产、水利工程遗产、聚落遗产以及其他物质文化遗产;综合整治遗产周边环境及运河水环境,开辟相应的旅游线路;加强文化遗产的展示,促进与历史文化相关的旅游产业的发展;优先启动城市考古、规划编制、综合管理及文化宣传等工作,促进对大运河(镇江段)文化线路的综合利用。

八、中心城区空间布局

  1.空间结构

  中心城区总体布局结构为“一体两翼,一核四区”。“一体”指主城区,“两翼”指东西两翼多个功能组团。主城区空间突出“一核四区”,由南山绿核、主城核心区、丁卯分区、南徐分区、谷阳分区组成。

  2.发展方向

  城市空间发展方向为沿江沿路“T”字型发展,重点向南发展,对接沪宁、优化东西、提升中心。

  3.分片布局

  主城核心区:城市主中心,滨江城市山林和文化特色的标志区,城市中心商贸区和宜人的生活居住区。重点发展商贸、金融、旅游和文化为主的现代服务业。

  南徐分区:城市副中心,以政务商务、体育文化、高铁门户为主的新城区和中心商务区。重点发展文化会展、政务商务、信息服务和高品质的生活居住。

  丁卯分区:城市副中心,以科技创新为主的新城区。重点发展科技教育、软件服务外包和商务旅游为主的现代服务业。

  谷阳分区:城市副中心,区级行政文化中心,生态宜居的新城区。重点发展教育、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产业。

  南山绿核:城市中心绿地,以城市山林、古寺名泉为资源特色,融生态保障、文化体验、旅游休闲及历史遗存展示等功能于一体的都市型风景名胜区。

  大港分区:城市副中心,滨江现代化新城区,全国主枢纽港区(区域物流中心),现代制造业集聚区。重点发展港口制造业、航空产业、新能源和循环经济产业。

  谏壁分区:以能源、新材料、绿色化工和现代制造业为主的工业基地。重点发展内河航运物流业和先进制造业。

  高资分区:以临港设备制造业和循环经济产业为主的工业园区。高资河以东重点发展装备制造业、海洋工程及港口物流业等;高资河以西转型发展循环经济产业。

  4.旧城更新

  对象主要为棚户区和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以集中成片危旧住宅改造为重点,力争通过几年时间的努力,基本改造完成,全面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城中村改造采取整体改造方式,合理优化土地用途,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完善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

九、生态环境保护与四线管制

  1.市域生态系统

  充分利用城市现有的良好山水生态条件和江河山林格局,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培育人工生态空间,构建“廊道—斑块—节点—基质”的生态系统格局,保障生态系统安全,提高生态系统自我发展和修复能力,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塑造山水江南的城乡环境意象。

  2.市域生态保护红线

  按照“保护优先、合理布局、控管结合、分级保护、相对稳定”的原则,在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内区域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以满足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的基本需求。

  3.市域空间管制

  镇江市域范围内根据地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不同,划分为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强化空间管制。

  禁建区主要包括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核心区(一级管控区),集中成片、永久保留的基本农田。限建区主要包括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二级管控区范围、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的生态廊道和隔离绿地、市政设施控制用地、除禁建区以外的山体、《镇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一般农田范围。适建区包括尚未开发且适宜进行集中建设的区域,以及土地整理后新划定的可建设区域。

  4.中心城区绿地系统

  中心城区构筑“一环两核、两楔两带”的生态框架,凸显镇江自然山水格局,维护城市生态安全。

  5.中心城区四线管制

  城市绿线指市级公园、区级公园、专类公园、主要防护绿地等各类绿地的范围线。城市蓝线指古运河、运粮河、长山河、孩溪河、团结河、凤凰河、四明河等河流,以及金山湖、白龙潭、大港南、北湖等主要地表水体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界线。城市紫线指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城市黄线指对城市布局和周边环境有较大影响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范围。

  中心城区“四线”范围内用地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实施管理。

十、城市综合交通

  1.高速公路

  规划形成“三横四纵”的高速公路网络。“三横”由北向南依次为沪宁高速公路、沪常高速公路、常合高速公路;“四纵”由西向东依次为长深高速公路、扬溧高速公路、泰镇高速公路、江宜高速公路。规划重点提升南北向交通运输通道能级,加强镇江与苏中苏北地区以及苏南点状地区城市的联系。

  2.铁路

  建立由高速铁路、城际铁路、普速铁路组成的对外铁路网络。

  规划连淮扬镇铁路,镇江境内走向由镇江长江大桥过江引入,沿途设镇江新区站,接入镇江东站和镇江站。

  规划镇宣城际铁路、南沿江城际铁路、扬马城际铁路、宁句城际轨道。镇宣城际铁路:方案一由镇江东站经丹阳西接入金坛沿江城际站,方案二与扬马城际共轨,经句容接入溧水。最终方案至工可阶段确定。南沿江城际铁路:方案一由南京南经句容站向东南至金坛,方案二由南京南至溧水后经茅山向东至金坛。最终方案至工可阶段确定。扬马城际铁路:镇江境内设有镇江南、上党、句容西等站点。宁句城际轨道:又名南京都市圈轨道S6号线,始于马群站,主线经麒麟、汤山止于句容站,支线从丁墅站分支,延伸至上峰站、汤山城际站。

  现状京沪铁路,规划对其功能进行优化调整,主要承担对外客货运输,提升改造京沪铁路高资龙门港区铁路专用线,满足港口货运集疏运要求;现状镇大铁路为货运支线,主要服务于大港港区。

  3.城市快速路

  快速路网由南徐大道-丁卯桥路-金港大道、金润大道以及新312国道、戴家门路、官塘桥路-沪宁高速公路镇江支线以及上隍路等道路构成“三横三纵”的总体布局。

  4.轨道交通

  市域轨道规划研究滨江快轨、镇句铁路及镇丹铁路,预留控制相应的廊道。

  规划研究镇江轨道网骨架线路,预留控制有关的轨道交通廊道,远景形成“一轴两射三联”的轨道交通体系。

十一、市政基础设施等(略)

  主要涉及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环卫等市政基础设施配置标准,供水、排水、供电、燃气、环卫等重大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和抗震、防洪、消防、地质灾害等城乡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及重大危险源布局规划等内容。

附件:

1-城市区位图

2-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图

3-市域综合交通规划图

4-市域空间管制规划图

5-城市规划区范围图

6-用地规划图

7-中心城区绿线控制图

8-中心城区蓝线控制图

9-中心城区紫线控制图

10-中心城区黄线控制图

11-中心城区道路系统规划图

12-中心城区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图

13-中心城名城保护规划

14-中心城区空间结构图(一)

15-中心城区空间结构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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