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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的介绍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07-12-31 字体调整:   

建设工程管理的概念

  《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各项建设工程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扩建和城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是一项工作量很大的经常性的工作。建设工程类型繁多、性质各异,归纳起来可以分为建筑工程、市政管线工程和市政交通工程三大类。这三类建设工程形态不一,特点不同,城市规划管理需有的放矢、分别管理。建设工程管理包括建筑工程规划管理、市政管线工程规划管理和市政交通工程规划管理。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目的与任务

  1、有效地指导各类建设活动,保证各类建设工程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有序地建设。
  2、维护城市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市交通等公共利益和有关单位、个人的合法。
  3、改善城市市容景观,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4、综合协调对相关部门建设工程的管理要求,促进建设工程的建设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内容建设工程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建筑工程规划管理、市政管线工程规划管理和市政交通工程规划管理。

  建筑工程管理的对象

  建筑工程按规模,可分为地区开发、单项工程、零星工程(如户外广告、商店门面的装伺等),建筑活动也呈现出千姿百态的局面。因此,建筑工程规划管理不能采取单一的管理智式,而应当区别不同的情况,制定不同的管理措施,进行有效的管理,才能保证管理工作效能。

  建筑工程管理的特点

  1、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多样性。
  2、建筑环境的关联性。
  3、建筑实体的不可移动性和使用功能的可变性。
  4、建筑管理要求的综合性。
  5、建筑形象的艺术性。
  6、建筑工程的商品性。

  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的内容

  建筑工程规划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建筑审批管理、建筑设计的建筑管理和违章建筑管理。具体主要管理内容要素如下:
  (1)建筑物使用性质的控制。
  (2)建筑容积率的控制。
  (3)建筑密度控制。
  (4)建筑高度的控制。
  (5)建筑间距的控制。(日照、消防、卫生、安全、空间等)。
  (6)建筑退让控制(退界、退红线、退铁路线、退电力线、退河道线等)。
  (7)建筑基地绿地率控制。
  (8)基地出人口,停车和交通组织控制。
  (9)建筑基地标高控制。
  (10)建设环境的管理。
  (11)各类公建用地指标和无障碍设施的控制。
  (12)综合有关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

  市政管线工程规划管理的对象及特点

  市政管线工程规划管理的对象是各类城市管线工程,根据其所输送的不同介质,主要有:电力线、有线通讯线、给水管、燃气管、供热管、雨水管、污水管和其他特殊管线(如轨道交通的电网、输油管、输气管、化工物料等)。
  市政管线工程规划管理的对象及特点
  (1)整体运行的系统性。
  (2)服务对象的公众性。
  (3)工程敷设的综合性。
  (4)配套建设的超前性。
  (5)经营管理的垄断性。

  市政管线工程规划管理的内容

  (1)管线的平面布置(水平排序、水平间距)。
  (2)管线的竖向布置(竖向间距、覆土深度)。
  (3)管线敷设与行道树、绿化的关系。
  (4)管线敷设与市容景观的关系。
  (5)综合相关管理部门意见。
  (6)其他管理内容。

  市政交通工程规划管理的对象

  市政交通工程规划管理的对象主要是指城市道路、公路及其相关联的:E程设施,如桥梁、隧道、人行天桥等。近年来,城市高架路、出现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也当属市政交通工程规划管理的对象。根据市政交通工程设施的空间位置不同,一般可将其分为以下三类:①地面市政交通;②高架市政交通工程;③地下市政交通工程。

  市政交通工程规划管理的特点

  (1)布局的系统性。
  (2)功能的关联性。
  (3)服务对象的公益性。

  市政交通工程规划管理的内容

  (1)地面道路(公路)工程的规划控制(道路走向及坐标的控制、道路横断面控制、城市道路标高的控制、道路交叉口的控制、路面结构类型的控制、道路附属设施的控制)。
  (2)高架市政交通工程的规划控制。
  (3)地下轨道交通工程的规划控制。
  (4)城市桥梁、隧道、立交桥等交通工程的规划控制。
  (5)其他。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程序及操作要求

  根据(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造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规划按照系列程序进行审核:
  (1)认定建设工程申请
  建设单位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申请,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查建设工程有关文件,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批准投资文件以及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如果符合受理申请条件和要求,则予以受理,否则不予受理。受理后填写建设工程申请登记表。
  (2)根据需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为必要时比如:需要征询有关专业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意见。
  ①关于兴建高层建筑、大型公共建筑或锅炉房等易燃易爆危险性工程的消防安全部门签署的意见;
  ②关于有污染工程的环境保护部门的意见和环境质量影响鉴定书;
  ③关于兴建配电房、变电站时经供电部门签署的意见;
  ④关于涉及文物古迹、园林绿化和河道的保护范围时经文物、园林、河道管理等部门签署的意见;
  ⑤关于涉及航空、高压线走廊、无线电收发、人防等时经航空、电力、电讯、人防等部门签署的意见:
  ⑥关于涉及卫生防疫时经卫生防疫部门签署的意见。
  (3)提出规划设计要求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提供地形图、该建设工程建设地段规划道路红线图,并对该建设工程提出规划设计要点,征询有关部门的意见后,综合确定规划设计要求,核发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以便建设单位按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的要求委托设计部门进行方案设计工作。
  (4)审查设计方案
  建设单位提高设计方案(一般报审的设计方案不应少于两个)文件、图纸(包括模型)后,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多个方案进行审查比较,审查其总平面布置与交通组织情况、工程周围环境关系、个体设计体量、层次、造型、色彩、风格等,进行方案选择和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确定设计方案和提出规划设计修改意见,核发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以便建设单位据此委托设计部门进行施工图设计,重要的设计方案应由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审定。
  (5)审查施工图后,核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持注明勘察设计证号的总平面图,个体建筑设计平面图、立体图、剖面图、基础图、地下室平面图、剖面图等施工图纸,交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经审查批准后,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开工。
  (6)放线验线
  建设单位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批准的施工图放线后,应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验收线并报告开工日期,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现场验线无误,做好验线记录,同意开工后,该建设工程方可破土动工。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依据

  (1)法律规范依据。
  (2)城市规划依据。
  (3)技术规范和标准依据。

  提交要件

  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规划审批申报表、建设项目的土地权属证明或建设用地批准通知书、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单位书面申请报告、地形图2份(1:500或1:1000)。
  申请设计方案审查:设计方案规划审批申报表、规划设计总平面图(1:500或1:1000)、设计方案通知书上指定的其它图件、主要建筑平、立、剖图及方案说明书附技术经济指标。
  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申请表、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建设工程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通知、建筑工程施工图(平、立、剖图软盘1套,结构、水、电设计图纸,地质报告及地质图工程预算)或市政工程施工图(桥梁、道路、管线综合等施工图纸、地质报告及地质图工程预算)、拆迁验收单、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准书、其它相关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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