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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规党〔2014〕8号---市规划局关于印发2014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4-03-18 字体调整:   

 

机关各处室、各基层单位:

    经局党委研究同意,现将《2014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按照部署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中共365体育备用委员会

                                         2014317

 

 

 

 

抄送:市纪委


 

2014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和惩防体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

 

为全面落实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推进具有镇江城乡规划工作特色的新一轮惩防体系建设,局党委继续对2014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实施项目化管理,共分8大项,30项具体任务。现就项目化推进和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要自觉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按照签订的党风廉政责任书,党政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局纪委、监察室要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更好地发挥专门监督机关作用。

二、实施项目管理,抓好任务分解。各单位要按照“项目化”要求,既认真对照全局项目任务分解,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和序时进度,推动既定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更要根据局党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研究部署本单位反腐倡廉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并对全年工作任务实施项目化分解,做到项目任务具体、责任主体明确、工作措施扎实、序时安排到位,确保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三、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镇江市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五项工作制度》的要求,加强过程管理,强化督查推进。各主办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组织职责,协调推进工作落实;各协办部门要做好配合协助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各单位要对工作开展情况每季度开展一次自查,以书面形式报送至局监察室。局纪委、监察室要认真履行职能,突出明确目标、组织实施、季度督查、年底考核等节点,加强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2014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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