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信息公开| 规划编制| 规划管理| 电子报批| 政策法规| 公众参与| 服务窗口| 党务廉政| “双随机”监管| 镇江论坛| 微博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务廉政 > 廉政建设  
镇规〔2014〕2号--市规划局关于2014年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和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4-02-18 字体调整:   

机关各处室、各基层单位:

2014年,全局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和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将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稳中奋进、改革创新”的总体要求,紧扣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全面实施“六大行动”,践行群众路线,大力推行“干部在一线服务,形象在一线塑造,问题在一线解决,职能在一线履行”的“一线工作法”,切实转变工作方式,改进工作作风,努力让企业满意、让群众满意,建设令人向往的现代化“山水花园城市”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规划服务。

一、实施审批减章行动,推动规划体制机制改革

   优化市规委会工作规程,将辖市区和重点中心镇的重大发展规划和重点项目规划纳入市规委会审查范围,推进辖市区和重点中心镇控规和城市设计全覆盖。简化规委会工作流程,建立限时办结制度,对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一般性项目审查不超过三十个工作日;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对照产业导向、生态优先、节能减排和投入产出四条标准,对列入清单的项目不再审批;优化规划服务大厅业务受理制度,进一步梳理和规范处室职责和业务办理流程,利用局信息系统组织业务受理和办理,强化与行政中心服务窗口的对接,进一步创新“一体化、扁平化”的工作机制;加强批后管理工作,对已编制完成、已审议批复规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实行动态跟踪监督;切实加强市政管线规划管理,严格执行二图并审并报制度。(牵头部门:总师办、法规处、建设处、行服处,参与部门:各业务处室、监察支队、各分局)

二、实施权力阳光行动,深入开展服务品牌创建活动

   继续深入开展“阳光规划”服务品牌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城乡规划宣传与规划知识的普及工作,拓展公众参与的深度与广度,规范接受社会监督的程序,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强化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向社会公开权力名称、运行流程、权力协同机制,重点监控权力清单中的风险点,并对权力运行效果进行综合绩效评价。创新规划公示形式,进一步理顺项目公告、公示的流程和职责分工,开展城乡规划编制项目批后公布、项目批前公示等工作细则的制定工作,做好公示工作的每一个细节。高度重视在规划编制、审批以及规划公示等工作中涉及的信访及维稳问题,对重大和突出的群体性信访事项要及时进行专题研究和汇报,妥善处理,努力缓解或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加大电子监察力度,对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办、及时解决,确保各项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按时办结。(牵头部门:监察室,参与部门:机关各处室、各基层单位)

三、实施服务创新行动,深入开展“三进三服务”活动

   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组织局机关和各基层单位进企业、进社区、进镇村,主动上门送政策、送服务、送温暖,努力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经济发展、服务城乡建设,进一步激发机关部门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牵头部门:组织处,参与部门:机关各处室、各基层单位)

四、实施平台提升行动,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按照服务做加法、流程做减法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完善《365体育备用行政服务指南》,并向社会公开。对全市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执行“局长-分管局长-分局局长”三级领导挂钩机制和责任领导AB岗制,继续实行绿色通道和并联审批制度,积极为企业编制报批流程,协调解决报批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压缩审批周期,提高审批效率。(牵头部门:法规处,参与部门:各业务处室、各分局)

五、实施规范履职和重拳治乱行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建立和完善《市规划局巡查制度》,将《巡查督导制度》和《规划监察制度》合二为一,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力度,进一步强化对各业务处室和基层单位服务质量、工作效能的常态化监督检查。同时,前移监督关口,进一步加强对市、局2014年确定的重点规划项目的跟踪督办工作针对机关部门存在的“庸懒散拖”等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坚决查纠不负责任、办事拖拉、效率低下,以及对群众态度冷漠等问题。强化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等“三项制度”落实,不断完善机关内部管理,改进机关作风,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认真落实问责制度,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问责。(牵头部门:监察室,参与部门:机关各处室、各基层单位)

 

 

 

             365体育备用

 

            2014218

 

 

 

抄送:市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 加入收藏 ] [ 打印此文 ] [ 关闭 ]
   
中国镇江政府门户网站版权所有 镇江市人民政府 365体育备用主办
@Copyright 2009 Zhenjiang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0096961号-1